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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17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4SH7200169/JYZ/kw/cm/D22 致: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赵婧芸律师、赵伯晓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 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 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和召 ...
金鸿顺:金鸿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0:17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 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4-02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 30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2,892,07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9.1344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 ...
金鸿顺:金鸿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10 07:56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1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 | | --- | ---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8 |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9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24 |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6 |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7 | | |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8 | | |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9 |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33 | |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6 |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5-07 09:07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 事会主席李若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李若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 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若诚先生辞去监事职务,本 公司监事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因此李若诚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 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增补监事的工作。 李若诚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谨此对李若诚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金鸿顺:金鸿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
2024-04-26 14:31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叶少波先生、邢宝华先生、包树楠先生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报 告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
金鸿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鸿顺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301271001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由话(Tel) · 0591 售 it 华兴审字[2024]23012710015 号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 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金鸿顺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9/F Block B. 152 Hudong Road. Fuzhou. Fujian. C 由话(Tol) - 0591 (一) ...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4-26 14: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规运转,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顺利开展工 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新任审计委员会委 员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海宝先生担任,与邢宝华先生、叶少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 三届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调整前: 邢宝华(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刘栩、叶少波 调整后: 邢宝华(召集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王海宝、叶少波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 ...
金鸿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鸿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23012710023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金鸿顺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电话(Tel):0591-878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23012710023 号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202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1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3.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 持有公司 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