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montronics Automation(68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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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6880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 管。 第三条 公司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改变 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 ...
瀚川智能(6880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 ...
瀚川智能(6880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 价出资的投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 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五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按照该等专门 管理制度执行;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时,应同时适用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 规定;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 ...
瀚川智能(6880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担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科创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 ...
瀚川智能(68802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经营与管理 第七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框架下,必须依法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 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并接 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子公司应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 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 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本公司备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者虽然持 有其股权或股份 50%以下但能够 ...
瀚川智能(6880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
瀚川智能(6880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1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 ...
瀚川智能(6880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第一条 宗旨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设董事会 ...
瀚川智能(6880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 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形式为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 会和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股东会等。 第三条 投资者 ...
瀚川智能(688022)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 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 的日常职能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 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