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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0-17 10:4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参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 ...
有方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3-10-17 10:4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有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的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相关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 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 ...
有方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3-10-17 10:41
第一章总则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 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上市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对于前述内幕信息的判断标准应遵守并执行《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具体规定。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有关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并参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
有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7 10:38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慷先生主 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 或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1 拟对《公司 ...
有方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一)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 1 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 组织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和绩效考评; (三)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为董事 会提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均为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 ...
有方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0二三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规范运作指引》、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信息泄露,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 ...
有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 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1 (六) 法律法规和具有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 ...
有方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17 10:38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 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660 人。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 ...
有方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 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
有方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