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way(68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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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范围:经本办法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 批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 资 ...
有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7 10:38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43 层电力会议 室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 ...
有方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7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知 名的审计机构,拥有证券、期货行业的相关资质,积累了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经验,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
有方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有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 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委员会 ...
有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司相关办理程 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 证券事务代表。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
有方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28 05: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接受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其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 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
有方科技_7-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有方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专项说明(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稿)
2023-09-14 10:36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专项说明 | | |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专项说明 1-112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专项说明 XYZH/2023SZAA7F0055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发 行人"、"申请人"或"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1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所列的问题,本所作为有方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会计师,对《问询函》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核查,现回复如 下,请予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有相同含义。 二、本回复说明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三、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差与所列数值 ...
有方科技_7-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二)
2023-09-14 10:3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 | | | |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二)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 有以下含义: | 有方有圆 | 指 | 深圳市有方有圆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有方数据 | 指 | 深圳市有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系发行人全资子 | | | | | | | 公司 | | | | | 北京新能 | 指 | 北京新能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 | | | 厦门善若 | 指 | 厦门善若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 | | | | 高通 | 指 | QUALCOMM Incorporate ...
有方科技_7-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稿)
2023-09-14 10:34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股票简称:有方科技 股票代码:68815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4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方科技"、"发行人"、"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 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进行了修订,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本 ...
有方科技: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13 10:24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 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审核环节。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 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 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