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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4 10:0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市德科立 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 ...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7-14 10:00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票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 项"),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 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市德科立 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4 10:00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 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专 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另行制订。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1 名。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 券事务部负责人。 第六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 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 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 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禁止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股份,应当 ...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充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允性、合理性,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要求对关联交易实施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与关联交易相关的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其他机构按照职责 分工落实关联交易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关联关系与关联方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关系指在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 ...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其他企业或个人 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 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需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非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批准和授 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下属部门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四条 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应当采取反担保等 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相关合同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安全 审慎的基本原则。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 ...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4 10:0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由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公司在无锡市数据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137186955428。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32 万股,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Taclink Optoele ...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 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 (二)有利于公司资源合理配置; (三)促进 ...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4 10:0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下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及《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使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