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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格灵深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08:12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专业会计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格灵深瞳: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叶磊)
2023-10-26 08:12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叶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08:1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6 08:12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10-13 11:52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58,973,147 股,策源 创投、真格基金 I、澳林春天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到策源创投、真格基金 I、澳林春天分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策源创投、真格基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前,Ceyuan H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策 源创投")持有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3,173,140 股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3-09-15 07:36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05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9.49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12,783.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9,838.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22年3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1 08:47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政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周瑞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 号天地邻枫创新产业 园 1 号楼 B 栋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 ...
格灵深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1 08:47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469 号 致: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关于参加2023年半年度软件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8-28 07:38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42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5 日(星期二) 16:00 前通过邮件(公司投资者关 系邮箱 ir@deepglint.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 在文字互动环节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办的 2023 年半年度软件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视频和网络文 字 互 动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3 年半年度软件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8-28 07:3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格灵深 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 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