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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68820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2025-06-12 09:4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 子女,也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 | | | 获授的股票 | 获授股票增值 权占授予股票 | 获授股票增值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增值权数量 | | | | | | | (万份) | 增值权总数的 | 告日公司总股本 | | | | | | 比例 | 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吴一洲 | 中国 | 总经理 | 80 | 57.14% | 0.31% | | --- | --- | --- | --- | --- | --- | | 张强 | 中国 | 副总经理 | ...
格灵深瞳(688207)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2025-06-12 09:47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5年6月12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63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4 3%;140万份股票增值权,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4%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 ...
格灵深瞳(68820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2 09:4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067-2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88004488 | 传真(Fax): 010—66090016 目 录 | 释 | | --- | |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 | |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内容… | | (一) 首次授予日… | | (二) 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 | (三) 首次授予条件成就… | | ..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信息披露 … | | 四、结论意见 | 释 义 国枫律证字[2025]AN067-2 号 致: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格灵深瞳(6882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5-06-12 09:4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格灵深 瞳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245,205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9.4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622.31 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 用 12,783.5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9,838 ...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5-06-12 09:45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次变更"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系基于原延庆场 地结构限制及精细化控制项目成本考虑,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变更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能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研发进度,有利于 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多 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进行变 更。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格灵深瞳(688207)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6-12 09:4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2 09:45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
格灵深瞳(6882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6-12 09:45
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 ...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2 09:45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 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吴一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将"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由北京市海淀区及延庆区变 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及大兴区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与研发需要的考虑。变更该募投项 目实施地能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研发进度,保障募投项目 ...
格灵深瞳: 格灵深瞳: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1 12:38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灵深瞳")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及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