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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07:52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开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 ...
明志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9 09: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06 日(星期一)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价值在线网络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4 日(星期三) 至 04 月 30 日 (星期二)16:00 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 ①登录上证路演中心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②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dnyWJHoy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③通过公司邮箱 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进行提问。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 ...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平)
2024-04-14 07:3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 展情况,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明志科技:东吴证券关于明志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14 07:3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 吴证券")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公司"或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 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保荐代表人 陈磊、陈辛慈 (三) 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1 日 (四) 现场检查人员 陈磊 (五) 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况等。 (六)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 召开的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 ...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芮延年)
2024-04-14 07:3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 展情况,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芮延年,男,1951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1975 年 6 月至 1992 年 3 月,历任安徽蚌埠化工机械厂技术科科长、 高级工程师;1992 年 3 月至 1997 年 9 月,于东北大学学习;1998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2002 年 2 月至今, 历任苏州市机械工程学会秘书长、理事长;2015 年 12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南 京筑阔科技有限 ...
明志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4 07:3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 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提议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 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核公司的内控制度。 第二章 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
明志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4 07:3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 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订本独立董事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
明志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4 07:3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苏州 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 届任期3年,但因换届任期未满3年的或因其他原因离职的除外。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法定条件的任何人士经股东大会选举均可 当选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公司根据需要,在董事会 ...
明志科技:东吴证券关于明志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4 07:36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7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43,090,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3,725,344.52 元(不含增值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365,155.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1]B049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明志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4 07:3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构 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