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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08:31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的批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谋求其他 利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活动。 公司不得成为对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人。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应在授权、执行、会计记录以及资产保管等职 责方面有明确的分工,不得由一人同时负责上述任何两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08:31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 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明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及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制度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公 司职能部门签订的合同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 审计部是公司专职内部审计机构 ...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08:31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任职资 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 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不 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 ...
明志科技(688355)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9-17 08:3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综上,我们同意成波先生、王传洋先生、何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如 下审查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成波先生、王传洋先生、何艳 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
明志科技(68835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17 08:30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 吴勤芳先生、邱壑先生、范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成波先生、王传洋先生、何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 中何艳女士为会计 ...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何艳)
2025-09-17 08:3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何艳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苏州 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话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 ...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成波)
2025-09-17 08:3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成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传洋)
2025-09-17 08:3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传洋为苏州明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苏 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传洋)
2025-09-17 08:3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传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 ...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何艳)
2025-09-17 08:30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何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