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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重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2 12:3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 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无形资 产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投资行为,公司通 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 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 企业的股权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长期债券、可转债、债券、基金、 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除外)、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 等投资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如证券投资、期货与衍 生品 ...
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2 12:3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等事项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 项目的具体实施。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 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九条 公司配合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 荐职责,开展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十条 凡违 ...
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2 12:3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包括可转换债券、股权激励计 划所发行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 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股票账 ...
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2 12:3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三孚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
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2:3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1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
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2 12:3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与标准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结构: (一)内部董事 1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
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2 12:3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 ...
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2 12: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五)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要 求其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证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 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
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2 12:31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州三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 金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 利、保险、广 ...
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兰娟)
2025-10-22 12:30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兰娟为广州三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