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HyperStrong Technology(68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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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博思创(6884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 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安全的原则,拒绝强 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 ...
海博思创(68841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仅指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 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本制度所指"交易"特指对外投资事项。本 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 ...
海博思创(6884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持续、 高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海博思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 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 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不在公 ...
海博思创(688411) -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8 11:5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 | | 第一章 | | 总则 3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0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 高级 ...
海博思创(68841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在 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海博思创(6884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收购报告书等。 第五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 假记载 ...
海博思创(68841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8 11:5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全体股东充分行使权 力,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 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 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 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股东会出 现多轮选举情 ...
海博思创(68841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1:35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411 公司简称:海博思创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246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 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张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书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敏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 ...
海博思创(688411) -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11:31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 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869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43.253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110.2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4 ...
海博思创(688411) -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8-28 11:31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勇为北京海博思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