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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09:40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4,902,85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4,902,85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42.0755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2.0755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沈万中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二) ...
力源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09:3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01G20230664-3 致: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8621)20511000 传真:(86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司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 ...
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3-12-22 09:22
当事人: 黄 瑾,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杨建平,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柴斌峰,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50 号 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5,425,572.92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3.54%和 27.16%。2022 年 10 月 29 日、2023 年 5 月 4 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 数据予以更正。 综上,公司通过提前确认项目进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第七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2 条、第 5.1.3 条等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 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主体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黄瑾、杨建平,时任独立董事柴斌峰、 李彬、张学斌,对任期内定期报告相关违 ...
力源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19 09:18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力源科技 股票代码:688565 $$\Xi{\bf{\mathrm{\Large{\bf{\Omega}}}}}\Xi{\bf{\mathrm{\Large{\bf{\Omega}}}}}\Xi{\bf{\mathrm{\Large{\bf{\Omega}}}}}\Xi{\bf{\mathrm{\Large{\bf{\Omega}}}}}\Xi{\bf{\mathrm{\Large{\bf{\Omega}}}}}$$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1 | | --- | --- | --- |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3 | | 3 | | 一、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4 | |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5 | | 三、关于修 ...
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书
2023-12-14 09:22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81 号 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力源 科技,A 股证券代码:688565; 沈万中,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总经理; 裴志国,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 -1- ──────────────────────── 理; 金史羿,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项 目部负责人; 沈学恩,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林虹辰,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采 购部负责人; -2- 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综上,公司通过提前确认项目进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 额,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2 条、第 5.1.3 条等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 ...
力源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1 11: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本所")接受浙江海盐 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力源科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 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力源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1 10:55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 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 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
力源科技:公司章程
2023-12-11 10:55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前身为海盐力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海盐力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整体变更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营 业执照。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00715401924C。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 号)同意注册,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股票 ...
力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10:55
我们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吴钊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权尚未解锁的 58,8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91 元/股。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以及《浙江海盐力源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
力源科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1 10:55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兴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提高公司审计机 构的独立性和审计服务的有效性,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 时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董事会拟 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 汇所进行了友好沟通,中汇所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