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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达启富)
2024-07-30 09:4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凌志软件 股票代码:68858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 1990 号 1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 P A G E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 ...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7-18 08:26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在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内,公司拟为公司员工租赁公租 房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6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 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本公 司员工租赁公租房,公司拟根据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本公司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 容,由公司、被担保人与合作方等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 项以正式签署的生效法律文件为准。 证券代码:688588 证 ...
凌志软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8 08:26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并形成本监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坚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
凌志软件: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核查意见
2024-06-25 10:5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之核查意见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软件"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就凌志软件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25 10:56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2024/7/3 | 2024/7/4 | 2024/7/4 |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 分派对象: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是否涉及差 ...
凌志软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0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 ...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1:03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宝泉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 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27,568,03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27,568,03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58.3493 | | ...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关于参股合伙企业涉及仲裁暨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5-14 09:42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合伙企业涉及仲裁暨资产出售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暨资产出售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了《关于参股合伙企业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公司的参股合伙企业苏州工 业园区凌志汉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凌志汉理")以及北 京热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热云")的其他 16 位股东(合计持有北 京热云 47.88%股权)与收购方 Mobvista Inc.(汇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量科技")签署《关于北京热云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 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收购方汇量科技以现金收购前述 17 位股东所持 有的北京热云股权,其中凌志汉理持有北京热云 12.9858%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人民币现金 19,478.6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 ...
凌志软件: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4 09:4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软件"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就凌志软件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情况报告如下: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 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凌志软件签订《保荐协议》,协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