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68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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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主 营业务范围外有偿或者无偿地以货币资金、委托贷款、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 式向外部主体(包括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 (二)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一般水平;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第一章 总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同时亦包括任何股权激励 计划所发行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 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 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保荐 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 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 东会负责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 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证券投资(如股票、基金、债券等); (五)委托理财; (六)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持有至到期投资; (八)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1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29 10:46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 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鉴于以上 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对《上海新相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 内容修订情况对比如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 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公司章程-202505
2025-05-29 10:4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5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7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7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1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43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