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68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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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6-04 09:30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6 月 | | | 4 | | --- | --- | --- | | P | S 1 | | | . . | | 1 | | | |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2 08:01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 相微")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5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 16.6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新相 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新相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上市公 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职工代表董事由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 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 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防止泄密及因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 做出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 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 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业务 规则以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 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 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 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 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新 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相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为该部门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应及时将需披露 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董事会秘书。如对涉及披露的信息有疑问,应及时咨 询董事会秘书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咨询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对内幕信息进行严谨管理并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 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收购报告书等。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 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 (二)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 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