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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68869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15 11: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伟创 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 应当由该子公司经办部门向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由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 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实施。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或进行以股票、 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活动。 第四条 对外投资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还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
伟创电气(6886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15 11: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科创板上市规则》)、《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缓、豁 免披露: (一)拟披 ...
伟创电气(688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04-15 11:19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勤勉尽职、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 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 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 ...
伟创电气(6886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15 11: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要具备职业操守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本制度,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等信息严格承担保密义务,不 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鼓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 持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 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
伟创电气(68869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彦儒)
2025-04-15 11: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 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 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
伟创电气(68869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15 11: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 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本条规定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 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九)债权、债务重组; 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 ...
伟创电气(68869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鄢志娟)
2025-04-15 11: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鄢志娟: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 副教授。1997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5年4月至 2018年8月,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系主任; 2018年9月至今,任南京审计 ...
伟创电气(688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4-15 11: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与财务中心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 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股东 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 1 第四章 年度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定、持续、高速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 订;组织、实施董事(不包含 ...
伟创电气(68869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15 11: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 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 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 ...
伟创电气(68869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4-15 11:19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不得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