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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17 12:02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及依据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为依据,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证公司 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如果 2024-2026 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 ...
深圳华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7 12:02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在 2023 年度审计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审计程序规范, 勤勉尽责,表达意见公允、合理,出具报告客观、及时。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01),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 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 238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天健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0.9 ...
深圳华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吕成龙)
2024-04-17 12:02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吕成龙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 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_2_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深圳华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17 12:02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 年 4 月) | 修订前 | | | | | | |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 | | 第五条 | |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 | | | | | | | | 路华强广场 A 座 楼 邮政编码:518057 | 5 | 道梅丰社区北环大道 | | 号华强科创广场 | 1 栋 | | | | 6018 | | | 43 | | 楼 | | | | | 邮政编码:518049 | | |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 | |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 | | | |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 | |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 | | | | | | | |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 | |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 | | | | | | | | | 项。 | | 制定具 ...
深圳华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吉贵军)
2024-04-17 12:02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吉贵军) 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在 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吉贵军:1964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22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曾任天津大学精仪学院副教授及光电 测控技术研究所副所长,PTB 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访问学者,美国 Kaifa 公 司质量保证经理,美国 E-Tek 公司生产经理,美国 JDS Uniphase(捷迪讯公司) 新产品引进高级工程师,美国 Oplink Communications(光联通讯公司)器件工 程高级总监,美国 JDS Uniphase 波导部门运营高级 ...
深圳华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邓磊)
2024-04-17 12:02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邓磊) 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在 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邓磊:1978 年 12 月出生,法学博士,律师。2018 年 4 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历任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曾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 人,深圳市福田区政协委员,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00136.SZ)独立 董事,兰亭集势控股有限公司(LITB.NYSE)独立董事,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 股份 ...
深圳华强: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12:02
7、独立董事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以上第 1 项至第 6 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3、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4、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6、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 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的要求,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吉贵军 先生、姚家勇先生、邓磊先生对照关于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的相关规定 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 ...
深圳华强: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7 12:02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1 / 35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深圳华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2024-04-17 12:0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的监督作用,提高年报审计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 要职责: (一)协调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 ...
深圳华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吕成龙)
2024-04-17 12:02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吕成龙为深圳华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1 是 □ 否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2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