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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YUAN PHARMACEUTICAL(0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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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药业: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31.92%
Core Insights - Fengyuan Pharmaceutical reported a revenue of 3.125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4.18%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was 100 million yuan, down 31.92% year-on-year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decreased to 0.2158 yuan,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31.90%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
丰原药业(000153)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23 11:19
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和 2 名因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而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8,200 股。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
丰原药业(000153)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10-23 11:18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5-032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8,242,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共 21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 8,242,5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丰原药业(000153)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5-10-23 11:18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
丰原药业(000153) -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3 11:18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皖径律证券字(2025)第 001 号 致: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以下简称 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2.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丰原药业(000153) -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3 11:18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皖径律证券字(2025)第 002 号 致: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
丰原药业(0001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行为, 确保董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 ...
丰原药业(00015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下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的会议。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由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
丰原药业(0001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
丰原药业(0001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案) (经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