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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000301)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0:15
Financial Performance Expectations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loss of between 2,000 million yuan and 2,400 million yuan for the year 2024, a decline of 378.93% to 434.71% compared to a profit of 717.03 million yuan in 2023[5][6] - The projected net los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between 2,345 million yuan and 2,745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decline of 1,180.18% to 1,364.43% compared to a profit of 217.09 million yuan in 2023[6]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are expected to be a loss of between 0.3025 yuan and 0.3630 yuan, compared to earnings of 0.11 yuan per share in 2023[6] Operational Insights - The company's integrated refining and chemical project is expected to operate at a capacity of 16 million tons per year, with stable operations across various business segments[8] - The decline in performance is attributed to multiple factors, including fluctuations in international crude oil prices and weak downstream demand in the petrochemical industry, leading to narrowed market price differentials for some products[8] Financial Reporting and Auditing - The financial data in the earnings forecast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registered accountants, and the company has had preliminary discussions with the auditing firm without major disagreements[7] - The earnings forecast is a preliminary estimate by the company's finance department, with final figure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2024 annual report[9] Investor Guidance -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invest rationally and be aware of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company's performance[9] - The earnings forecast period is from January 1, 2024, to December 31, 2024[4]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accurate and complet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its announcements[3]
东方盛虹(00030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1-22 16: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苏东 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虹"、"上市公司"或"公司")2021年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东方盛虹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资产部 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 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179 号),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发行 1,052,404,479 股股份、向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虹实业")发行 59 ...
东方盛虹(00030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1-22 16:00
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因获准吸收合并,自2024年9月2日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方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作为江苏东 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虹"、"上市公司"或"公司")2021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独立财务顾问 的相关义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东方盛虹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 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 号),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发行 1,052,404,479 股股份、 向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虹 ...
东方盛虹(000301) -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2 16:00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10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0 |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111,528,326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611,221,707 股为计算基数)的比例为 16.81%。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部分"盛虹转债"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611,221,707 股。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盛虹石化、博虹实业在本次重组时主要承诺如 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 ...
东方盛虹(00030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1-22 16:0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虹"、"上市公司"或"公 司")2021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东方盛虹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股数(股) | 限售期 | | | --- | --- | --- | --- | --- | | 2 | 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 | 59,123,847 | 36 个月 | | | | 合计 | 1,111,528,326 | | _- | 三、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
东方盛虹(000301)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0 16:00
| 股票代码:000301 |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 公告编号:2025-00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30 |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 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虹苏州")(以上合称"本次增持主体")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股 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本次增持主体于 2 ...
东方盛虹(000301)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1-20 16:00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东方盛虹 | | 股票代码 | 00030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通讯地址 | | --- | --- | |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 | 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399号3号倒班楼407 | | 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1188号 |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通讯地址 | | --- | --- | | 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399号5号倒班楼409 | | 朱红梅 |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 | 朱红娟 |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 | 朱敏娟 |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东方盛虹(000301) - 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14 16:00
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东方盛虹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致: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及深交所网站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通知》); 5. 公司本 ...
东方盛虹(000301) -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01-14 16:00
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 月 14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 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 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10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监 ...
东方盛虹(0003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1-14 16:00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 月 14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 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 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 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 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 召开两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过半数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提议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要求召集人召集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