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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4-07 07: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厦门信达(证券 代码 00070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 年 4 月 2 日、4 月 3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2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6、经电话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 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1、公司未 ...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4-01 11:03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2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厦门信达(证券 代码 00070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 年 3 月 28 日、3 月 29 日、4 月 1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自查和电话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电话询问,公司 ...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24-03-22 10:41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2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青海华鹏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鹏")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诉讼事项,将青海华 鹏、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胜华")、易扬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易扬集团")、吴小丽列为被告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2021 年 11 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上述 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 年 2 月,福建省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0-60、2021-86、2023-15 号公告以及相关定期 报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青海华鹏买卖合同纠纷系 列诉讼事项作出的(2023)闽 02 民初 284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青海华鹏应于 ...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4-03-21 10:04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2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 知,公司已签订以下 6 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 20,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期限 1 年。 2、公司已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签订《渤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协议》,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达安")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3、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控股子公司信达安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 33,000 万元的 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1 个月 ...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1 10:04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2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 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谢海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门设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部门设置及职 责范围,具体调整如下: ...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24-03-12 09:58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1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格尔木胜华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胜华")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诉讼事项,将格 尔木胜华、吴小丽、吴小平列为被告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 年 9 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上述被告因不服一审判 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 年 2 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0-60、2021-78、2023-15 号公告以及相关定期 报告。 3、被告吴小丽以 6 亿元为限对格尔木胜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 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格尔木胜华追偿; 4、如被告格尔木胜华逾期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公司有权对被告吴小丽、 吴小平各自持有的易扬集团有限公司 99%和 1%股权行使质押权,并以所得价款在 7 亿元限额内优先受偿; 5、 ...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3-07 10:3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6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 ...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07 10:34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1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 2024 年 3 月 8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问责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2024-03-07 10:34
(2024 年 3 月 6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三月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 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属国有企业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在责任追究工作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纪或职务违 法的问题和线索,应当移送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国 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本制度所称的子企业指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各投资企业。 第三条 企业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 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企业章程或其他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在 ...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03-07 10:3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 6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一条 为了完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年度报告披露方面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 第四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 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 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 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