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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2.0 定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层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3.0 人员组成 3.1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多数。 3.2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1 — 3.3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3.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委员 ...
中国武夷(000797)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1 - | 1 .0 总 则 . | | --- | | 2 .0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3 .0 股 份 . | | 4.0 股东和股东会 . | | 5 .0 董事会 . | | 6 .0 公司党组织 - 59 - | | 7.0 高级管理人员 | | 8.0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64 - | | 9.0 通知和公告 | | 10.0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72 - | | 11.0 修改章程 | | 12 .0 附则 | 1.0 总则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 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章程。 1.2 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股东、职工、公司及所属单位、公司党组 织 ...
中国武夷(000797)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体系,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薪酬考核、激励与约束 机制,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0 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 价。董事会在进行评价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实事 求是的原则,保障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科学有效。 3.0 适用范围 适用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 - 1 - 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人员。 4.0 原则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 公司业务规模、效益和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薪酬制度遵循 以下原则: 4.1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
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1.0 目的 1.1 为了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现行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规章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2.1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2.2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 10 -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取得深交所认可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以 兼任董事会秘书。 2.3 有下 ...
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武夷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 期届满未连任、解任等离职情形。 3.0 原则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3.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1.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1.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 之日起未逾 2 年; 4.1.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 经理, ...
中国武夷(000797)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1.1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中国武夷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管理,加强 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武夷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 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 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2.0 定义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 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 - 1 - 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3.0 原则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 ...
中国武夷(00079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1 - 的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 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商协会。未公开披露的重 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3.0 原则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自律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 遗漏或者其他不正当披露。信息披露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 密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1.0 目的 为了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与勤 勉的责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
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 目的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 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规则。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2.0 董事会职权 2.1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2.2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职工董事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 17 - 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3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2.3.1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3.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 ...
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2.0 定义 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层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层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2.2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经理 层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等。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 1 — 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3.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
中国武夷(0007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0: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 目的 1.1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武夷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1.2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1.3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1 - 2.0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2.1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2.1.1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