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LI CLOUD(000815)

Search documents
美利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6 11:19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在公司三楼3#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 年7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 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生文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订《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47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美利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16 11:19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48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 9:15-15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1: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照表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七节 附则 | 第七节 附则 | | 第三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长、 | 第三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 | 副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 |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法律顾问。 | 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法律顾问。 | 1 / 1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16 11: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 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或"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 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节 人员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 ...
美利云(000815)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12:53
Financial Performance Expectations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loss of between 3 million and 4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compared to a net loss of 4.35 million yu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9].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s projected to increase by 8.05% to 31.03%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9].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expected to show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78.90% to 84.18% compared to a loss of 18.96 million yu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9].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are projected to be a loss of between 0.004 yuan and 0.006 yuan, compared to a loss of 0.006 yuan per share in the previous year[9]. Market Conditions - The overall market demand for cultural paper is weak, leading to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product gross margins due to falling sales prices exceeding cost reductions[11]. Operational Efficiency - The company has improved its operational management and efficiency, resulting in an increase in operating profit despite the expected losses[5]. - The data center business has seen an increase in cabinet utilization rate year-on-year, contributing to revenue growth[4]. Reporting and Transparency - The financial data provided is a preliminary estimate and will be finalized in the official half-year report[11].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investor awareness regarding investment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preliminary earnings forecast[11]. - The company has designated specific media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nsuring transparency and accuracy in reporting[7].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07-04 10:32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4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黄文升先生、副总经理马小林先生及董事会秘书程晓女士提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原因,黄文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职务。黄文升先生辞职后,将在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黄文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因工作原因,马小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马小林 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马小林先生未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 项。 因工作原因,程晓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程晓女 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程晓女士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
美利云: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3 11:05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44 2024 年 6 月 4 日 简历: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有关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 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并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选举禚昊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 禚昊:男,1978 年 10 月出生,硕士。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 1 司副总经理;广西华桂林浆纸有限公司;广西华桂林业有限公司总经 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
美利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3 11:05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4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日在公司四楼1#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 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 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田生文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田生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24-05-27 10:34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春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因工作原因张春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 与 ESG 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代 行总经理职责。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春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张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春华先生的辞职不会使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 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公司董事、 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总经理的补选或聘任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张春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 ...
美利云: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2:37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 点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