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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0:08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5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有关本次监 ...
美利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1 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5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 1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5、 ...
美利云: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01 10:19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下午 14 点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1:21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九节 附 则 | 第九节 附 则 | | 第四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 | 第四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 | |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法律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总工程 | | 顾问。 | 师和总法律顾问。 |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 1 / 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照表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1:2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4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 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赔偿责任。 |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 | 合法权益的决定。 | | 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 | 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 | 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 |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 | 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 |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 | | 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 |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 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1:21
3 / 6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 | 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 |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 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 |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 | 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 | | 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 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 | 股东大会通知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1: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照表 | 修改前 | | 修改后 | | --- | --- | --- | | 第二条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人, 3 1 |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3 1 |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 |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 |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 | | 主持监事会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 | 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指定的监事不能履 | | 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指 | |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 | 定的监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 | | 主持监事会会议。 | |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 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 | 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7-16 11: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冶美利云产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 / 17 ; (一)决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第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7-16 11: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 录 2 / 6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委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 / 61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16 11: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节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1 / 6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 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