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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8-22 10:08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5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 存在违规情形。 三、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 年半年度)》的议案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徐盛明主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半年度)
2024-08-22 10:08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2024年半年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诚通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诚通财务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诚通财务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诚通财务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经《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中国诚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1』42 号)批准,发起人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诚通财务设立时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2014年,经中国银保监会 批准,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诚通财务20%股权给佛山华新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7月,北京银监局以京银监复〔2017〕390号 文批准公司将注册资本从1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50亿元人民币。2022年, 经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京银保监复〔2021〕727号)批准,股东佛 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转 ...
美利云: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2 10:08
附件第 1 页 | |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预付款项 | - | 662.00 | - | 656.29 | 5.71 | 货款 | 经营性 往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性 | |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应收账款 | - | 261.00 | - | 111.24 | 149.76 | 货款 | 往来 | | | 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 |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其他应收款 | 1.49 | 5.00 | - | 5.00 | 1.49 | 电费 | 经营性 | | | | | | | | | | | | | 往来 | | | 小 | 计 | | | 937.49 | 7,289.84 | - | 6,912.75 | 1,314.58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 | | | 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 | | 控 ...
美利云: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四楼1#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 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 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生文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5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制定公 ...
美利云: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0:08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5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有关本次监 ...
美利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1 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5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 1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5、 ...
美利云: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01 10:19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下午 14 点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1:21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九节 附 则 | 第九节 附 则 | | 第四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 | 第四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 | |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法律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总工程 | | 顾问。 | 师和总法律顾问。 |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 1 / 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照表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1:2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4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 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赔偿责任。 |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 | 合法权益的决定。 | | 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 | 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 | 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 |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 | 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 |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 | | 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 |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 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1:21
3 / 6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 | 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 |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 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 |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 | 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 | | 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 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 | 股东大会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