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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00089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 专业人员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
法尔胜(0008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在 ...
法尔胜(000890)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
法尔胜(0008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第四条 公司 ...
法尔胜(0008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法尔 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 (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 ...
法尔胜(0008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江 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法尔胜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沟通和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 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其它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配 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 ...
法尔胜(00089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第三条 作为考核和薪酬管理对象的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 ...
法尔胜(0008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江苏法尔胜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在 2 个月内召开。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
法尔胜(00089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特决 定设立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 股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 ...
法尔胜(00089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法尔胜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 第四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 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办法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致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