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AN RESUN (0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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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001218)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2 12:5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5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80 |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441A015478 号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 实业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丽臣实业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
丽臣实业(001218) - 国信证券关于丽臣实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2 12:50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45.51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102,397.5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影响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669.99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250 万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1,419.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66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丽臣实业(001218)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2 12:50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 1-2 | | --- | --- | |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12 | | | 专项报告 | | nt Thornton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 第 441A009413 号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实业公 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4年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丽臣实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 ...
丽臣实业(0012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2 12:3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丽臣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 ...
丽臣实业(001218)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2 12:3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重大信 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充分,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所规定 的应报告的信息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联络人和责任人,根据报告 程序将相关信息按公司组织结构体系,逐级归集并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或 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 ...
丽臣实业(001218)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2 12:3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丽臣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的认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丽臣实业(001218)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2 12:3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 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 ...
丽臣实业(001218)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2 12:3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 超过两个月。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湖南丽臣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披 露的信息 ...
丽臣实业(0012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2 12:3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 ...
丽臣实业(00121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占红)
2025-04-22 12:34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占红,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精细化学品学科带头人、 《塑料助剂》编委、中国塑料加工协会专家、湖南省发改委节能专家库成员、湖 南省循环经济专家、湖南省可降解塑料联盟专家、教育部基金奖励评审专家、国 外多家电化学杂志审稿人。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