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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001234)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其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 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 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的负责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 自然人)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泰慕士(00123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 ...
泰慕士(001234)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和信息披露工作,证 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处承担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 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 ...
泰慕士(00123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 组成人员结构,使董事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泰慕士 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候选人的意 见或建议。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 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泰慕士(0012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 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集人由董事会任命产 ...
泰慕士(0012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
泰慕士(001234) -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 况,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资产,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利率衍生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 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 第六条 公司 ...
泰慕士(001234)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但兼任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构成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总经理经营 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泰慕士(00123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是 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各机 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
泰慕士(0012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