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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00123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2:02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本规 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
泰慕士(001234)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2:02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权机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 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四)在必需 ...
泰慕士(00123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2:02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本制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 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在上市后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 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
泰慕士(00123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5 12:02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7 | | 第五章 | 党的组织 | | 22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3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7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41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42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 45 | | 第十二章 | 附 则 | | 46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Times Textile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如皋市益寿路 666 号,邮政编码:2265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41.3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 ...
泰慕士(001234)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2:02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 商业汇票、保函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 事会批准,任何人 ...
泰慕士(001234)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2:02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 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中投给一位 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股份数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但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 行累积投票制。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 中,表明该次董 ...
泰慕士(001234)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哲兰)
2025-10-15 12:0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郑哲兰女士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 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
泰慕士(001234)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光明)
2025-10-15 12:01
提名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黄光明先生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 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 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
泰慕士(001234)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卫宏)
2025-10-15 12:01
提名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吴卫宏先生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 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
泰慕士(001234)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光明)
2025-10-15 12:0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光明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