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S(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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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英瑞针织二期项目延期至2026年底 各项建设稳步推进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12-11 12:55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announced a delay in the expected completion date of the "Yingrui Knitting Garment Phase II Project" from December 31, 2025, to December 31, 2026, without changing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entity, method, funding purpose, or investment scale [1][2]. Group 1 - The overall investment progress of the company's fundraising projects reached 96.28% as of November 30, 2025 [1]. - The "Liu'an Yingrui Knitting Co., Ltd. relocation and renovation project" has completed funding usage and exceeded construction targets [1]. - The "Yingrui Knitting Garment Phase II Project" has a cumulative investment of 68.51 million and an investment progress of 76.12% [1]. Group 2 - The delay in the project is attributed to the company's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a control transfer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year, ensuring alignment with the new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strategic direction [2]. - The company aims to maintain the overall interests of all shareholders and ensure the project's high-quality implementation by adjusting the investment pace [2]. - The new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is expected to provide further support in areas such as cost optimization, equipment selection, supply chain collaboration, and connecting with quality customer resources [2]. Group 3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udit committee,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sponsor institution have all expressed agreement on the delay, deeming it reasonable and compliant [3]. - The sponsor institution has also confirmed that the delay will not have a substantial impac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undraising project [3].
泰慕士:聘任陈继成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1 11:23
Group 1 - The company, 泰慕士, announced the appointment of Mr. Chen Jicheng as the vice general manager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he company'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entirely from the textile and apparel industry, accounting for 100.0% [1] Group 2 - The current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泰慕士 is 3.3 billion yuan [2]
泰慕士(00123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核查意见
2025-12-11 11: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慕士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6.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080.0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不含税)5,775.6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304.38 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
泰慕士(00123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 构,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 对《公司章程》规 ...
泰慕士(001234)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其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 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 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的负责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 自然人)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泰慕士(00123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 ...
泰慕士(001234)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和信息披露工作,证 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处承担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 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 ...
泰慕士(00123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 组成人员结构,使董事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泰慕士 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候选人的意 见或建议。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 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泰慕士(0012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 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集人由董事会任命产 ...
泰慕士(0012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1 11:1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