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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BOFAY ELECTRIC CO.(0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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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0-12 07:24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 注册时间:2007 年 3 月 7 日 联系方式:0573-87639088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 司产品涵盖《电气绝缘材料产品分类、命名及型号编制方法》(JB/T2197-1996) 中所列举的八大类中 ...
博菲电气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0-12 07:24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之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 之发行保荐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博菲电气")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等相关的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王锐和夏俊峰作 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王锐和夏俊峰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 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
博菲电气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0-12 07:24
股票简称:博菲电气 股票代码:001255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BOFAY ELECTRIC Co.,Ltd.)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3 年 8 月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 鹏元")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中鹏信评【2023】第 Z【1100】号 01),评定博菲电气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对本次债券的信 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 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 标准变化 ...
博菲电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10 10: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 ...
博菲电气: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0 10:5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2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 ...
博菲电气(001255) - 2023-004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09-07 01:41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04 | --- | --- | --- | |--------------------|--------------|-------------| | | 特定对象调研 | □分析师会议 | |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 | | | | □新闻发布会 | □路演活动 | | | □现场参观 | | | | □电话会议 | | 中信建投叶恩东 国海化工陈雨 广发自营牛璐 国泰基金李恒 中信化工孙臣兴 人保基金刘佳 浙商电新卢书剑 平安资管陆骥 中信建投陶爱普 国信电新王蔚祺 华安化工潘宁馨 国信电新王晓声 活动参与人员 交银施罗德张明晓 富国基金李可伦 国君电新周志鹏 东方基金蒋茜 诺安基金李顺帆 财通电新李晨 圆信永丰汪萍 复胜资产洪麒翔 汇华理财于宏杰 华泰电新吴柯良 同犇投资蔡字宇 申万化工邵靖宇 时间 2023 年 9 月 6 日 (周三) 下午 15:30-17:00 地点 公司会议室 接待人员姓名 胡道雄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 邵锦龙 证券 ...
博菲电气(001255) - 博菲电气调研活动信息
2023-09-07 01:20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 --- | --- | |--------------------|-----------------------|--------------------------| |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 |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 □现场参观 | | □电话会议 中信建 叶 国海 陈 投 恩东 化工 雨 广发自 牛 国泰 李 营 璐 基金 恒 中信化 孙 人保 刘 工 臣兴 基金 佳 浙商电 卢 平安 陆 新 书剑 资管 骥 活动参与人员 中信建 陶 国信 王 投 爱普 电新 蔚祺 华安化 潘 国信 王 工 宁馨 电新 晓声 交银施 张 富国 李 罗德 明晓 基金 可伦 国君电 周 东方 蒋 新 志鹏 基金 茜 诺安基 李 财通 李 金 顺帆 电新 晨 圆信永 汪 复胜 洪 丰 萍 资产 麒翔 汇华理 于 华泰 吴 财 宏杰 电新 柯良 同犇投 蔡 申万 邵 资 字宇 化工 靖宇 时间 2023 ...
博菲电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豁免版)
2023-08-31 12:2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 ZF445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11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 (2023) 120135 号) (简 称"问询函")己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 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形成我们的相关判断。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寸 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一、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等事项的说明 、如无特殊说明,本反馈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浙江博菲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 说明书'寸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反馈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我们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 2023 1-6 月的财务报表 以下所述的核 ...
博菲电气: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2023-08-31 12:19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博菲电气") 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下发的《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35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证券"、"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 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 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
博菲电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8-31 12: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声 明 4 | | | --- | --- | | 正 文 6 | | | 第一部分 | 关于《审核问询函》核查问题的法律意见 6 | | 一、 问题 2 6 | | | 对发行人补充期间事项的核查 第二部分 16 | | | 一、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16 | | | 二、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16 | | |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16 |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22 |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2 | | |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2 |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3 |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23 | | |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3 |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