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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BOFAY ELECTRIC CO.(0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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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 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 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规的交易。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博菲电气(00125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 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 ...
博菲电气(0012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信息披露部门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 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可 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将相 关信 ...
博菲电气(0012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 ...
博菲电气(0012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
博菲电气(0012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 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 董事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公司应当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 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 ...
博菲电气(0012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 ...
博菲电气(001255)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制 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作为公司总经理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任。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 ...
博菲电气(0012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仅指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 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 定的(如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按照该等专 门管理制度执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所指"交 易"特指对外投资事项。 本制度 ...
博菲电气(00125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1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浙江博 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