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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9月10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25 12:49
证券日报网讯8月25日晚间,古麒绒材(001390)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古麒绒材(001390.SZ):上半年净利润9839.64万元 同比增长1.83%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5 11:25
格隆汇8月25日丨古麒绒材(001390.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同 比增长5.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39.64万元,同比增长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23.24万元,同比增长2.62%;基本每股收益0.6215元。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1 / 13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 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 外。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0: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 即股东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 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十一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 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拥有的表决权 分别投给全部应选董事候选人。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安徽古麒绒材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未经公司 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要做到规范、 公开、透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子公司或其他企业同样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 产负债结构,募集资金的数量、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安 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 其他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 无民事行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等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 顺序分配: 1 / 8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控股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及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将资金拆借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1 / 6 ( ...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0:48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 11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定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 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 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 易的价格;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