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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0020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的决 策管理机制,建立公司合理、有效的议事、决策、执行、监督体系,使公司权责 明确、管理科学,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责任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享有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权和《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的经营决策权;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决定公司职工(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 公司职工(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聘用和解聘; 10、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性交易、资金支付、内部资金的调拨,银行账户的 开户与销户、流动资金运用及归还银行贷款; 11 ...
丽江股份(0020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市场的长期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 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
丽江股份(00203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丽江玉龙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 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 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收购报告书 ...
丽江股份(0020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法律法规及《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 ...
丽江股份(00203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
丽江股份(0020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应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的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 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 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丽 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丽江股份(00203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和人员 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的 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股东权益,增加 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 ...
丽江股份(0020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三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 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 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 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 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 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 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股东会审 议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 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 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
丽江股份(00203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的原则; 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 业原则; 4、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
丽江股份(0020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1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丽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