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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 理机构,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除独立董事以外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董事会换届后,连任董事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 ...
联创电子(002036) -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实施的、旨在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五)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有效实现。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 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和过程, 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 ...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48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 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 职的情况)等情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联创电 ...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保 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 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行为,结合《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 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 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 ...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与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 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指定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须具备《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联创电子(002036)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 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 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能 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 ...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可持续发 展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 (以下简称"ESG")方面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信息安全、生物安 全、员工权益等方面。 第四条 公司应当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持续加强生态 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 ...
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 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总裁批准,公司可将其他人员纳入本制度的绩效考核范围,参考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 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 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止短期行 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 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