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Chuang Electron(0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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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
2023-10-30 10:47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 一、总体情况 2、胡丽华女士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上表不含 2022 年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及已离职或退休的合计 11 名激励对象。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情况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情况 | | | 获授的股票 | 第一期可 | 尚未符合行 | 本次可行权 数量占已获 | 占公司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期权数量 | 行权的数 | 权条件的数 | | 总股本 | | | | (万份) | 量(万份) | 量(万份) | 授期权的比 | 的比例 | | | | | | | 例 | | | 陆繁荣 | 董事、常 | 50.00 | 15.00 | 35.00 | 30.00% | 0.01% | | | 务副总裁 | | | | | | | 罗顺根 | 董事 ...
联创电子: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30 10:47
独立财务顾问: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7 | | 第四章 |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8 | | 第五章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 | | 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1 | | | 一、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11 | | | 二、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1 | | | 三、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13 | | |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5 | | 第六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8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 ...
联创电子: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30 10:47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10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2.40万 股。 2、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5.564元/股(现金分红调整后)。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1,246,336.00元加上应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
联创电子: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0-30 10:47
| 证券代码:002036 |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 公告编号:2023—09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01 |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除限售,届时 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创电子")于2023年 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联创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0:47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92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权日/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权日/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
联创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10:47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34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 660.06 万 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 34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318.78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二、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2022 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2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评价结果未达优良,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应系数行权/解除限售,不得行权/ 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拟对 前述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36.54万份进行注销,拟对前述已授予但未 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8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
联创电子: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30 10:47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联创电子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本 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联创电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地址:中国江西南昌市 ...
联创电子: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30 10:44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 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地址:中国江西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 1 号保利中心 7-8 楼 电话: (0791) 86891286,传真: (0791)86891347 邮编:330038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 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六)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必备的法 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的法律意见书 致: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联创电子 2022 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
联创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30 10:44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9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30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
联创电子: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10-23 10:24
| 证券代码:002036 |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 公告编号:2023—09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01 |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 关规则,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电子")完成 了《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