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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 - 法律意见书
2025-08-15 12:19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82 号越秀大厦 2601 室 承办律师:温波/王业子 电 话:(0411)83769126 传 真:(0411)83769113 手 机:15242628727 1 之 法律意见书 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接受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指派律师温波、王业子,出席了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 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其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 槐法意字【2025】433 号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神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验 ...
獐子岛(002069)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8-15 12:16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5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6 日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近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战成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见附件)。战成敏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就任,任期三年,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战成敏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战成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
獐子岛(00206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8-15 12:15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5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德伟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三)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4、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 151 号国合中心 8 楼 1 号会议室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05 人,拥有及代表的 股份 8,595,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1.2 ...
獐子岛(002069)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2:15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5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取得现场结合网络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 及列席人员,并于当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 进行表决。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刘德伟先 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同时,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刘德伟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以 11 票同 ...
獐子岛等新设智能装备公司,含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业务
Group 1 - Dalian Haifa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has been established with a registered capital of 37.5 million yuan [1] -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the new company is Zhang Tian [1] - The business scope includes underwater systems and operatio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marine engineering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diving and salvage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and intelligent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manufacturing [1] Group 2 - The company is jointly held by Dalian Zhagzi Island Marine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and Zhagzi Island [1]
獐子岛(0020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1:3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保护股东、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充分发挥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 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拟决议事项属于专门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应当先提交相 应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由该专门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除董事会依法授权外,专门委员会的 审议意见不能代替董事会的表决意见。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 公司下设董事会投资证券部,负 ...
獐子岛(0020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1:3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行为,明确股东会的 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獐子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 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 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述情形时,临 ...
獐子岛(00206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1:3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8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6]69 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30 万股,于 2006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ZONECO GROUP CO.,LTD. (2025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獐子岛(00206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2025-07-30 11:3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獐子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 董事。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职。董事离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 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 ...
獐子岛(002069) - 关于参股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7-30 11:30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4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复州湾镇 4、法定代表人:刘德伟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獐子岛")拟与 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集团")、大连海事大学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大投管")、大连海发智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海发智创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3750 万元,海发集团出资 1912.5 万元,持股 51%;獐子岛出资 337.5 万元,持 股 9%;海大投管出资 300 万元,持股 8%;海发智创科技出资 1200 万元,持股 32%。海发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