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cean(0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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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5-31 10:58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4-05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原控股股东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与违 规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3.1 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起 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一)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 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原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经公司与审计机构联合核查确认,截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36,986.66 万元;2020 年 6 月 29 日,公 ...
*ST东洋: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24 10:23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4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03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关注事项 进行了核查、梳理和落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内 ...
*ST东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5 12:51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其中: 5.会议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黄治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1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 ...
*ST东洋: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12:5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行)黄治华先生召集 并主持。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同意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4-04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 ...
*ST东洋: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2:51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B座11楼 电话:0535-6213036 邮编:264000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东方海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 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
*ST东洋: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5-15 12:5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 年 5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有表决权的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等 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拥有的 选举票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选 举票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选举票数分散行使,投票给 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的当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所称监事,是指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 ...
关于对*ST东洋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09 13:5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03 号 规担保的预计损失作出合理的判断,因此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上 述应收款项的余额、坏账准备、预计负债项目作出调整。 二是你公司应收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款 1.05 亿 元,你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年审会计师称其无法就上述应 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 无法确认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三是你公司涉及多起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其 中第一阶段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尚有部分案件未能出具损失核定 意见书,年审会计师称其无法对尚未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的案件 合理估计损失金额;第二阶段虚假陈述诉讼案件由于尚未确定虚 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以及基准价等关键参数,年审会 计师称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合理估计损失金额,因 此无法确认对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发生损失而需计提预计负债的 金额作出调整。 四是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8,490.54 万元,合并财务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
*ST东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5月修订版
2024-05-06 12:58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 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2024 年 5 月修订) (三)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予以回避; 第一章 总 则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 第一条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 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五) 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定价公允、如实披露"原则; 第二章 关联 ...
*ST东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版
2024-05-06 12:5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
*ST东洋:东方海洋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版)
2024-05-06 12:5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4 年 5 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党组织 22 | | 第一节 | 党组织机构设置 22 | | 第二节 | 党组织职责 22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5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0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八章 | 监事会 37 | | 第一节 | 监事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8 | | 第九章 | 财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