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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5 07:36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30 | 项目 | 2024 年半年度计提金额 | | --- | --- |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1,046.17 | | 其中: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24 | |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34.18 | |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9.75 |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60.89 | | 其中: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29.27 | | 2、存货跌价准备 | 90.16 | | 合 计 | 1,107.06 |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或当在单项工具层 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通过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
宁波东力: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5 07:36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宋济隆先生 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于《证券时报》《 ...
宁波东力: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5 07:36
上市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宋济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和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光秀 附件 1 |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 | 2024年期初占用资 | 2024年上半年占用 | 2024年上半年占用资 | 2024年上半年偿还 | 2024年上半年期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的关联关系 | 计科目 | 金余额 |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金的利息(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宁波东力:关于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的公告
2024-07-11 03: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执行款的情况 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浙 02 刑初 138 号《刑事判决 书》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刑终 70 号《刑事裁决书》,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款 34,528,157.07 元。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的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及风险提示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上述执行款属于上期预计可追偿资金的一部分,本期收到执行款后,将改善 公司现金流,预计不影响本期净利润,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 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 ...
宁波东力: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东力董事长、实控人增持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6-07 08:35
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 http://www.tclawfirm.com 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编号:TCYJS2024H0931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书面许可,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和用途。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增持而提交的材料中部分或全部自行引用本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是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 曲解。 2 致: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公司实际 ...
宁波东力: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6-07 08:35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2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济隆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宋济隆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 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 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6 日期间,宋济隆先生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2819%,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 582.42 万 ...
宁波东力: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6-05 08:23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武 子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武子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子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 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武子超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本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武子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
宁波东力: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2024-05-28 09:28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周 伟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伟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 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伟民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 作,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宋和涛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 责。 周伟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 伟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宁波东力: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4-05-20 08:58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济隆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宋济隆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 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 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 划。 2、截至 2024 年 5 月 19 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宋济隆先生已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1879%,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 396.17 万元(不含手续费) ...
宁波东力:宁波东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08:5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742 致: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所律 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宁波 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 进行了审查。 本所律师根据知悉的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进行了必要判断,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