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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4:5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M10144 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纳思达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纳思达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
纳思达: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6 14:52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46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纳思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4:52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3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分别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 ...
纳思达: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4:5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 4 月 2 目 录 | 一、2023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3 | | --- |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全面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 | | (二)公司经营情况 4 | | (三)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6 | |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7 | | (五)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情况 8 | | (六)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资产抵押、 | |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8 | | (七)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0 | |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10 | | (九)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 | | (十)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11 | | (十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1 | | 二、2024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14 | | (一)打印机业务发展与经营展望 14 | | (二)集成电路业务发展与经营展望 15 | | (三)通用打印耗材业务发展与经营展望 15 | | (四)集团业务发展与经营展望 16 | 一、2023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 ...
纳思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4: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 | | | 目 | 录 | 2 | | --- | --- | --- | | 释 | 义 | 3 | |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5 | | | | (一)业绩承诺期和承诺利润 5 | | | | (二)业绩承诺的具体补偿方式 5 | | | | (三)减值测试 6 | | | |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6 | | | | 三、减值测试情况 | | 7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7 |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 | ---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业绩补偿协议》 | 指 |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相关股 | | | | 东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 | 业绩承诺 ...
纳思达: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6 14:5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 承诺利润目标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 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52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纳思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 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纳思达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纳思达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纳思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 协议》的约定,编制《关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实现 情况的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珠海奔图电子 有限公司承诺利润目标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信会师 ...
纳思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4:5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 行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纳思达: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4:52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作为纳思达股份有 限公司(曾用名"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纳思达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
纳思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4:52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独立财务顾问"或"独立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或"公 司")2021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纳思达2021年募集配套资 金非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 《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155,714,73 ...
纳思达: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4:5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 将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成立日期:2011-01-24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上海市财政局 0001247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 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693 名。 财务情况: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客户服务情况: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