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JIA(0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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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00219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规范信息的对外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 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 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 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 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书 ...
劲嘉股份(0021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相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证券交易所组织 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管理等工作两年 以上;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稿)》(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 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 ...
劲嘉股份(002191) - 重大投资、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投 资、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提高公司重大投资、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决策的 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重大投资、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 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决策程序与规则。 (一)信息的筛选: 1、由总经理负责汇总各种重大投资及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信息,并对各种 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 2、由总经理负责对重大投资及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事宜进行必要的市场调 研和可行性分析,拟订项目建议书及投资收益、重大生产经营财务分析,制定拟 投资项目、重大生产经营事宜的风险对策,分清轻重缓急。 (二)信息的传递 第二条 重大投资及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信息的来源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关于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的内容; (二)日常工作中董事会或经营层搜集的投资信息; (三)总经理认为现有生产线亟需改造时提出的技改计划项目 ...
劲嘉股份(0021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交换资源、资产,相互提供产品或者劳务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事项: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第 1 页 共 11 页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
劲嘉股份(002191)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是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 ...
劲嘉股份(00219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 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 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 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使年报信息披 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第 1 页 共 6 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
劲嘉股份(0021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均为 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 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占多数; (二)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
劲嘉股份(0021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均为 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 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 第 1 页 共 3 页 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一)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 ...
劲嘉股份(0021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召集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 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 / 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 / 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等)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
劲嘉股份(002191) - 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等。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 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 本和其他支出。 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深圳劲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侵占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杜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