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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002191)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执行裁定的公告
2025-06-23 10:30
1、执行裁定案件所处的阶段:处于执行裁定阶段。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乔鲁予为被执行人。 3、涉案金额: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执行裁定案的涉案金额为 352,509,801.70 元及相关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无直接影响。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执行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23 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 份")收到劲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0%)的书面通知,劲嘉 创投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2025〕粤 03 执保 2595 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5〕粤 03 执保 2595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相 ...
【投资视角】启示2025:中国新型烟草制品行业投融资及兼并重组分析(附投融资事件、产业基金和兼并重组等)
Sou Hu Cai Jing· 2025-06-11 07:45
Group 1: Financing Status of New Tobacco Products Industry - The financing events in the new tobacco products industry in China have shown significant fluctuations since 2017, with a peak in 2019 where the number of financing events reached 50 and the total financing amount was 2.758 billion yuan [6] - The overall financing trend from 2016 to 2025 presents an "M" shaped curve, indicating a rise and subsequent decline in investment interest [6] - As of 2024 and January 2025, the financing activity has drastically decreased, with only one event recorded in each year, amounting to approximately 20 million yuan [6] Group 2: Investment Activities of Representative Companies - Representative companies in the new tobacco products industry have engaged in numerous external investment activities, with a focus on the manufacturing sector, which accounts for 49% of total investment events [14] - The second most active sector for investments is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technical services, representing 16% of the total investment events [14] - Specific companies such as Jinjia Group and Simoer International have made significant investments in various sectors, including manufacturing and technology services [12][13] Group 3: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in the Industry - The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ctivity in the new tobacco products industry is relatively inactive, primarily focusing on horizontal mergers [16] - Notable horizontal mergers include Jinjia Group acquiring 51% of Yunlian Technology and VEEX acquiring 80% of TAKI [16] - The industry has seen a mix of mergers, with some companies engaging in hybrid acquisitions as well [16]
劲嘉股份(0021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纪录及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审计的 ...
劲嘉股份(002191) -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2 | | 第一节 | 除应收款项外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 | | 第二节 | 应收款项坏帐准备 4 | | 第三节 | 存货跌价准备 5 | | 第四节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6 | | 第五节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6 | | 第六节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 | | 第七节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7 | | 第八节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 | | 第九节 | 商誉减值准备 8 | | 第十节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操作程序 8 | | 第十一节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处理权限 8 | | 第三章 | 资产减值准备核销 9 | | 第四章 | 附则 1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确保公司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 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 ...
劲嘉股份(0021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 之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
劲嘉股份(002191) - 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第二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是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跨部门协调机构,不 同于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不改变公司原有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替代董事会秘 书职能。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内 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共设七名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组成。 第四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一致,委员无任期要求,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相应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该职务新任职 人员接任委员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的主 ...
劲嘉股份(0021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 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 ...
劲嘉股份(00219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 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 ...
劲嘉股份(002191) - 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第一节 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定期报告 第三节 临时报告 第三章 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 第四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第五章 信息披露报告、审议和职责 第六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 第七章 信息保密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 第九章 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第十章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第十二章 涉及公司部门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第十三章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买卖公司股份的报告、申报和监督制度 第十四章 收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报告制度 第十五章 罚则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目 录 第 1 页 共 27 页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劲嘉股份(0021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每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