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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7 08:35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
东晶电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08:35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而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难以预期等投资风 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如下: 一、投资事项概述 1、投资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投资目的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 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
东晶电子: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黄雄)
2024-04-17 08:3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雄)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本人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 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雄,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专业领域为经济管理。曾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 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熟风范 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
东晶电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17 08:35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 | | 12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 | |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 | |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 |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 | |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 | | | | 名监事主持。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 | |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
东晶电子: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潘从文)
2024-04-17 08:3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从文)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本人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 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潘从文,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 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业领域为投资管理。曾任浙江华弘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高级合伙人、浙江澳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杭州壹嘉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风控总监。现任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控总监、上海宇禧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东晶电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7 08:3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
东晶电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7 08:35
(2024 年 4 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落 实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东晶电子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 五 ...
东晶电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17 08:3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1、投资目的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业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外 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 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 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 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 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日元等。拟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交易对方范围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该等交易对方不得与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 ...
东晶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7 08:35
东晶电子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浙 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 ...
东晶电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08:3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 雄武、黄雄、严臻、潘从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雄武、黄雄、严臻、潘从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