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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3-12-04 11:3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352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1645751000 名 称 关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你公司披露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称李国富持有你公司42.623%股权,李国富与刘彦茗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李国富实际可支配你公司75.4099%表决权,李国富为你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经查,李国富于2022年6月21日与刘必安签署《代持股协议 书》,协议书载明刘必安委托李国富持有你公司股权,委托持股比例为 42.62%。刘彦茗于2022年3月10日与刘必安签署《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股 权代持协议》。《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系你公司实际法定代表 人,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股权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委 托刘彦茗作为代持人,持有你公司32.78689%股权。此外,你公司收购湖南梦 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3.85亿元收购资金中,3.35亿元来自刘必安安排的相关 ...
梦洁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3-12-04 10:58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董事李国富先生因事务繁杂,无法保证足够的精力履行公司董事职务,自愿辞 去董事的职务,辞职后,李国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李国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国富先生辞 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及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李国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国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董事李国富先生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1 ...
梦洁股份: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12-04 10:58
2022 年 6 月 29 日,金森新能源披露梦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李国富 持有金森新能源 42.623%股权,李国富与刘彦茗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李国富 实际可支配金森新能源 75.4099%表决权,李国富为金森新能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经查,李国富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与刘必安签署《代持股协议书》,协议书 载明刘必安委托李国富持有金森新能源股权,委托持股比例为 42.62%。刘彦茗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与刘必安签署《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法定 代表人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系金森新能源实际法定代表人,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 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股权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代持人,持有金 森新能源 32.78689%股权。此外,金森新能源收购梦洁股份 3.85 亿元收购资金中, 3.35 亿元来自刘必安安排的相关方,李国富、刘彦茗未实际出资。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
梦洁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2023-12-01 10:56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届满,涂云华女士未实施减持计划, 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相关风险提示 1、涂云华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未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涂云华女士严格遵守预披 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涂云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
梦洁股份: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3-11-29 11:01
特别风险提示: 金森新能源累计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 到 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 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新能源")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 是否为 | | |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控股股 | | | 占公 | 否 | | | | | | | | 股东 | 东或第 | 冻结股数 | 占其所 | 司总 | 为 | 冻结开 | | 冻结到 | | 冻结申请 | | | | 一大股 | | 持股份 | | | | | | | | 原因 | | 名称 | | (股) | | 股本 | 限 | 始日期 | | 期日 | | 人 | | | | 东及其 | | 比例 | 比例 | 售 | | | | | | | | | 一致行 | | | | | | | | ...
梦洁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3-11-15 12:38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上述的事实,在对《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2023 年第一季 度报告》投赞成票的基础上,罗庚宝对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投弃权票。陈洁则对《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均投弃 权票。 对于陈洁、罗庚宝在董事会通知发出后以及在董事会召开期间提出的疑问, 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解释说明,但未获得陈洁、罗庚宝的认可。 1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 注函〔2023〕第 317 号),公司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1.说明陈洁、罗庚宝与你公司在定期报告及公司经营运作方面是否存在重 大分歧。 回复: 一、陈洁、罗庚宝与公司在定期 ...
梦洁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12:38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网站:www.qiyuan.com 致: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梦洁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梦洁家 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317 号)(以下简称《关注 函》)所述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已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 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 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三、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
梦洁股份: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中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3-11-15 12:34
1、适用规则 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中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3]30482-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作为湖南梦洁 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洁股份")2022 年年报审计的会计师,对贵部下发 的《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317 号)所提及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 4: 说明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告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 审计事项,是否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进行沟通,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 4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1 号——与治理层的沟通》等相关审计准则的规 定,公司已经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沟通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注册会计师责任、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范围、时间安排等,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与公司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已能获取与其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相关的 ...
梦洁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23-11-08 11:42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 函〔2023〕第 31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在 2023 年 11 月 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 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律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 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关注函》所涉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 充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将延期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前回复《关注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 进回复工作,尽快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
梦洁股份: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3-11-06 12:48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1 新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在改正前,金森新能源对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 梦洁股份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此,金森新能源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金森新能源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经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将予以采纳。如果金森新能源放弃陈述、申 辩的权利,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 理措施决定。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事先告知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洁股份")拥有表决权 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新能源")于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 于对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的事先告知书》(以下 简称"《事先告知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2022 年 6 月 29 日,金森新能源披露梦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