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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4:34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 10:00在北京办公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与京晋日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债务豁免协议》。京 晋日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壹亿元债务进行豁免,该豁免是自愿无 偿、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且不可撤销与变更的。京晋日盛(北京)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债务豁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本次债务豁免的具体 ...
仁东控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3 14:32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 |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仁东控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4:32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1:30 在北京办公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豁免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覃文艳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 同意公司与京晋日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债务豁免协议 ...
仁东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4: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
仁东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4: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它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 的培训。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八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是指配偶、 ...
仁东控股:关于公司债务豁免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12-13 14:32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豁免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接到控 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通知,获悉其将其 项下产生的对公司的部分债权进行抵顶转让并债务豁免,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公告 如下: 一、债权抵顶转让情况 (一)债权基本情况 1、债权形成背景 2、债权形成过程 (1)发放资金借款 仁东控股与仁东信息分别于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2 日、2021年4月2日签订借款合同,仁东信息向仁东控股分别提供借款人民币2,000 万元、5,000万元、1,000万元、13,344.49万元,合计21,344.49万元。借款期限 均为1年,利息为年化4.35%。 仁东控股与仁东信息分别于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29日、2021年9月2日、 2021年9月24日签订借款合同,仁东信息向仁东控股分别提供借款人民币500万元、 ...
仁东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4: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通过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 ...
仁东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4: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6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结 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 ...
仁东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4: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职数和构成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 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 一名,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 条规定补 ...
仁东控股: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2023-11-28 09:4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 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 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 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 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 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 仲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