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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关于监事离职的公告
2024-01-03 09:54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杜辉强先生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杜辉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杜辉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杜辉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所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因杜辉强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 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杜辉强先 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为保证监事会的正 常运行,公司将尽快推动监事的补选工作。 ...
仁东控股:关于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12-29 14:5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概述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于 2019 年 10 月获得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借款 3.5 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公 司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实际控制人 霍东等相关方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由于未及时办理完成续贷事宜,且受宏观 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出现了借款未能如期全额偿还的 情形。在控股股东仁东信息支持下,公司与兴业银行进行了诉前和解,并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截至目前,公司在兴业银行的借款仍处于逾期状态,逾期借款本金余额 12,315.23 万元。 二、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70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 ((2023)京 04 执 322 号)。因与兴业银行借款纠纷事项,兴业银行 ...
仁东控股: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4:50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 36 层 电话:022-5878 8882 传真:022-5878 8883 1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接受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臧 雪君、周凡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仁东控股: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2023-12-29 14:50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 限公司(原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科技")9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 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 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 ...
仁东控股:关于债权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2023-12-29 14:50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28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深圳分公 司")在《国际商报》联合发布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国华融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以下简称"《债 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中信银行已将其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深圳分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前中信银行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与中信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其借款 7.5 亿元,借 款期限 5 年。截至目前,公司在中信银行借款仍处于逾期状态,逾期借款本金余 额 3.75 亿元。 二、《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主要内容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信银行与中国华融深圳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 ...
仁东控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4:50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2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勇先 生主持。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88,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0%;反对 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 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 月29日 ...
仁东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4:34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 10:00在北京办公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与京晋日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债务豁免协议》。京 晋日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壹亿元债务进行豁免,该豁免是自愿无 偿、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且不可撤销与变更的。京晋日盛(北京)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债务豁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本次债务豁免的具体 ...
仁东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4: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它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 的培训。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八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是指配偶、 ...
仁东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4: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通过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 ...
仁东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4: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职数和构成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 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 一名,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 条规定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