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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2023-12-18 09:0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 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丰启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丰启智远")持有 1,600 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 其中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1,60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丰启智 远、持股 5%以上股东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成")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解除冻结并同时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冻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 本次解除 冻结股份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 司总 | 是否为 限售股 | 起始日 | 解除日 | 申请人名称 | | --- | --- | --- | --- | - ...
*ST和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08:05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 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0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1 ...
*ST和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08:0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ST和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08:0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 ...
*ST和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08:0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从事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 选聘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 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 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 ...
*ST和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08:05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等方式发出,鉴 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 294 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参加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其 中董事长孟宇亮、董事曾麒麟、董事王蓓蓓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孟宇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讨论,并逐项投票表决。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履职方 式,从而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 ...
*ST和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08:0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内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至少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 ...
*ST和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08:0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提出建 议和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计划,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 数以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
*ST和科: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08:0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
*ST和科: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08 08:0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 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孟宇亮 先生不再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选举董事王蓓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前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 和科 公告编号:2023-057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