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D(002816)
Search documents
*ST和科(0028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5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是指所有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
*ST和科(0028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 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
*ST和科(0028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
*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明确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1 页 共 5 页 第六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 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 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 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具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 ...
*ST和科(002816)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 2 页 共 62 页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 3 页 共 62 页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深圳市 ...
*ST和科(0028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作,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
*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 建立现代的企业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 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二章 董 ...
*ST和科(00281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融资和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 务安全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 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自身 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 ...
*ST和科(00281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 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 ...
*ST和科(00281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 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三)保障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