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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12 10:5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同为数 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
同为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12 10:5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 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 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代 ...
同为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2 10:5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 ...
同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2-12 10:5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细则第三章所述的独立性,原则上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有高级会计 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 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 ...
同为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5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陈民召集并主持,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占公司监事总 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法律法规和 ...
同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56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立志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 董事共 9 名,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
同为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2-12 10:56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三)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 回购方案的风险。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择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18/股(含)。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63,940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35%;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测算, ...
同为股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2-12 10:5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 ...
同为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2 10:56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1 | 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立即申请对控股股 | | --- | | 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不能对所侵占公 | | 司资产恢复原状,或以现金、公司股东大会批 | | 准的其他方式进行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 | | 所持股份偿还侵占资产。 | | 公司董事长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 | | 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做好 | | "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 | (一)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 | | 产当天,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若董事长 | | 为控股股东的,财务负责人应在发现控股股东 | | 侵占资产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秘书, | | 同时抄送董事长; | | (二)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收到财务负 | | 责人书面报告的当天发出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 | 议的通知; | | (三)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 | | 发送限期清偿通知,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 | |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并做好相 | | 关信息披露工作; ...
同为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2 10:5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TVT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章 程 $$\Xi{\bf O}{\bf\equiv}\Xi{\bf\#}{\bf+}{\bf\Xi}{\bf\#}$$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股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第一节 | 股东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第一节 | 董事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一节 |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 | 第二节 | 董事会秘书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第一节 | 监事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