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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名股份(0030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祖名股份(0030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 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事长代 ...
祖名股份(0030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自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 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 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
祖名股份(0030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依据公 司股东会相关决议,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四条至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 ...
祖名股份(00303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08: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 职权,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本细则所称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对 总经理负责。董事会秘书由 ...
祖名股份(0030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祖 名 豆 制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应经 ...
祖名股份(00303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自律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祖名豆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 ...
祖名股份(0030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含选聘、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不包括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单个法人主体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不包括为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专项审计及咨 询服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 审计 ...
祖名股份(00303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 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 (三)各控股、参股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和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决策。 第六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重大事项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事项内部报 ...
祖名股份(0030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公司股东会 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