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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Chuanzhiboke Education Technology (0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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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如下: (一)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千万元人民币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 准,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四)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决策程序根据《 ...
传智教育: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但经本 制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 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筹、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 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依照法定程序审议 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六条 公司应当按规定向 ...
传智教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 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 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转让: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 ...
传智教育(003032) -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 ...
传智教育: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修订、制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9-20 12:48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修订、制订和废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9 月 20 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订和废止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鉴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内 容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同 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订和废止。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修订、制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 度的概况 | 序 号 | 制度名称 | 备注 | | --- ...
传智教育: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 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 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纳入公 ...
传智教育: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受股东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 ...
传智教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0 12:48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提前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9:00 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 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亲自出席 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黎活明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 FIS Holdings Pte. Ltd.51%股权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教育行业的布局,开拓国际业务版图,董事会同意公 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 Weixue Educa ...
传智教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 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在向特定个人或者机构进行询价、推 介等活动时,应当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为了吸引认购而向其提供未 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相关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不得 有意选择披露时点。 第六条 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信息的,应当明确预测的依据,并提示 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承担首 ...
传智教育:关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9-20 12:48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监事会 一、监事辞任情况 2024 年 9 月 19 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收到了监事苏小粉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苏小粉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 公司监事职务。苏小粉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小粉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因此苏小粉女士的辞任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 生效。在此之前,苏小粉女士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小粉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403 股。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肖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