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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0 12:48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肖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豁免提前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 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
传智教育: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FIS Holdings Pte.Ltd51%股权的公告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 FIS Holdings Pte. Ltd.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 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履行境外投资备案和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实施, 能否最终取得相应备案或审批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4 辅仁控股总部位于新加坡,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 Furen International School Pte Ltd(以下简称"辅仁国际学校")和 E-Jia Homestay Pte Ltd(以下简称"怡家"),辅仁国际学校提供国际剑桥 O-level 和 A-level 等课程教育,怡家提供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等支持服务。辅仁控股教育质量卓越, 师资力量雄厚,毕业生遍布全球名校,是一家运营模式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的教 育集团。 姓名:Li Wei 国籍:新加坡 住所:Eunos Damai ...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公司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 外的其它职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公司主要大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96,000元(含税),由公司统一 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六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本办法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1 ...
传智教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 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在向特定个人或者机构进行询价、推 介等活动时,应当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为了吸引认购而向其提供未 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相关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不得 有意选择披露时点。 第六条 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信息的,应当明确预测的依据,并提示 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承担首 ...
传智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 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四)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五)法律法规、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 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沟通: (一)沟通时点:会计年度结束后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进场前,保持联系 沟通。 (二)参加沟通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年审项目负责人、公 司管理层人员。 (三)沟通形式:现场会议、 ...
传智教育: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 责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在任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上 述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知悉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立即停止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召开董事会予以解聘。 1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
传智教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薪酬(总薪酬)是指公司为员工所付出的所有价值和 认同,包括直接的货币薪酬(工资、奖金、补贴、现金奖励认同、费用支付)、非 直接货币薪酬(社保福利、健康医疗福利、临时津贴、非现金认同、个人职业培训 等)以及未来条件成熟时可能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等内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传智教育: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1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存贷款业务;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人、关联股东、关联董事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 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关联交 易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 式 ...
传智教育: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 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委派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内部重大信息的 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现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本制度规定 ...
传智教育: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 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 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纳入公 ...